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丈夫婚内出轨频频给“情人”转账示爱,家理律师助妻子追回百万赠款

发布者: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时间:2025年06月17日 2621人看过举报

律师观点分析

现实生活中,“婚外情”时有发生,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第三者赠与财物也屡见不鲜。一般这种情况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、赠与合同的效力以及公序良俗等多个法律问题。

近日,XXX承办的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顺利结案。该案中,侯XX和张XX结婚多年,夫妻感情和谐,但机缘巧合下,侯XX突然发现枕边人张XX曾长期婚内出轨,并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。面对丈夫赠与第三者的百万转账账单,侯XX及时地找到家理律师,希望能够通过法律手段,追回夫妻共同财产。

1.案情简介:

侯XX与张XX于2016年登记结婚,双方感情尚可。2022年,侯XX突然发现张XX在婚后至2019年间,一直出轨于刘XX。并且,张X两人除了感情纠缠外,张XX还多次通过微信和银行账户等方式向刘XX进行大额赠与,其中甚至包括房产。面对这一情况,侯XX迅速找到了XXX,以求用专业、高效的方式追回夫妻共同财产。

2. 办案经过:

对于此类案件,家理律师深知,为证明配偶向“情人”的赠与行为无效,需要证明两个方面的内容,首先是配偶存在婚外情,与他人形成了不正当男女关系;其次还应证明双方存在赠与行为,形成赠与的法律关系。在证明配偶与他人形成不正当男女关系方面,证据材料极为关键。

因此,家理律师接手案件后,认真梳理了侯XX与张XX的共同财产明细,重点收集与整理了张XX对第三者刘XX的转账流水证据,以及张X二人的亲密合照、微信聊天等,并提交法官。

经核查发现,张XX与刘XX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始于2014年,也就是在张XX与侯XX结婚之前。庭审中,刘XX表示自己和张XX是以结婚为目的自由恋爱,两人关系早于侯XX和张XX之前,张XX给自己的转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;同时,张XX也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,自己也是受害者。

对此说法,家理律师聚焦于本案难点,即刘XX是否不知情张XX与侯XX的婚姻关系;并假使刘XX不知情,是否能因其不知情而免责进行法理、情理阐述,最终,依据所查明事实及我方的论理,法院确定张XX向刘XX于不正当关系的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,为无效赠与,应予返还。

3. 案件结果:

最终,基于现有证据及双方陈述,法院确定张XX向刘XX于不正当关系的赠与金额约267万元,该赠与行为违反公序良俗,为无效赠与应予返还,刘XX应返还侯XX夫妻共同财产267万元及利息。

4. 家理律说:

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经营的物质基础,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,已婚人士将夫妻共同财产大额赠与他人的行为,既与民法典规定相违背,又有违公序良俗。

本案难点主要是张XX和刘XX的恋爱关系发生在婚前,张X二人的关系是否属于不正当男女关系,张XX的赠与行为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婚内夫妻共同财产,这两大难点都需要结合实际证据进行判断。

如果发现自己的配偶有擅自支配、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,建议根据实际情况,及时收集转账或支付证据,这样才能在婚内利益受损时,最大限度追回财产损失。如果你也遇到了此类棘手难题,建议问问专业律师的建议,以便更高效安全的解决问题,保障个人人身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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